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卷烟厂2017年污水处理运行及维护管理项目已由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川烟工法〔2017〕69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卷烟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卷烟厂动力车间污水处理站;2.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保证设备设施各项性能指标,保障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满足工艺要求;2.3招标范围:对西昌卷烟厂日处理量500吨污水处理系统进行运行及维护管理;2.4项目实施期限: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工期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1.5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06月7日17时00分(不少于五日)在西昌市城南大道凯乐路中段凉山州草原防火中心商住楼2幢3层。联系电话:杨女士18081619869。
4.2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领取人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除外);
(3)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4)企业近三年日处理量大于500吨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业绩证明材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手续费15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22日 14时00分,地点为西昌市城南大道凯乐路中段凉山州草原防火中心商住楼2幢3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卷烟厂
地址:西昌市火车站西侧娇子路
邮编:615000
联系人:刘先生 杨先生 电话:13320977973
传真:0834-2921259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昌市城南大道凯乐路中段凉山州草原防火中心商住楼2幢3层
邮编:615000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8081619869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