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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乡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潺陵东路)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安乡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潺陵东路)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乡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潺陵东路)已由 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安发改【2017】119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乡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乡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潺陵东路) 2.2 招标编号: ZYZX-ZB2017-0020 2.3 建设地点:安乡县境内 2.4 规 模:项目施工包括:土石方、道路、排水、绿化、箱涵、给水、强弱电综合管网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002.9万元 2.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保证金40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 07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 年 06 月 22 日~2017年 06 月 30 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anxi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anxiang.gov.cn/)网上发布。 6.3投标人应自行在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anxiang.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 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售价为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律现金支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 年 07 月 18 日09 时 30 分,地点为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乡大道中段东侧六层办公楼东侧二楼开标室 1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 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安乡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4666118。 9.行贿档案查询规定: 根据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投标人应到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一律否决其投标。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违法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请单独提供一份用小信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密封规定一致。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 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 11.2 中标人必须按照安政发【2014】8号文件提交履约保证金。 11.3中标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它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建该项目,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履约保证金将收缴县财政。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乡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乡县深柳镇 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德市柳叶湖度假区柳明路31号 联 系 人:何杰 电 话:13975656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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