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城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的委托,拟对 汕头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监测服务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1706-03906-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监测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8,8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1.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1.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并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应接受省及业务开展地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4.供应商在粤东地区设有分析实验室。
5.供应商应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供应商取得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资质范围应包括本中心委托的监测项目。
6.典型检测报告(至少两份)。
7.环境监(检)测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份)。
8.供应商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9.以上条件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否则不予受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6 月23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29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平路丹阳庄西三区韩江大厦1302房)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07 月04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头市长平路丹阳庄西三区韩江大厦1302房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07 月04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头市长平路丹阳庄西三区韩江大厦1302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23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27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工联系电话:0754-88899326-800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许工 联系电话:0754-8882031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丹阳庄西三区韩江大厦1302房
联系人:林嘉华联系电话:0754-88899326-8005
传真:0754-88992316邮编:515000
(三)采购人:汕头市城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心地址:汕头市泰山路9号环境监控中心9楼
联系人:蔡树文联系电话:0754-88820315
传真:0754-88820315邮编:51504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下载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下载
发布人: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