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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屯昌县屯城镇污水管网收集配套工程(二期)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屯昌县屯城镇污水管网收集配套工程(二期)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屯发改〔2017〕12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屯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屯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屯昌县屯城镇

  2.2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范围为:(1)县城北片区,面积 5.3K ㎡;(2)县城南片区,面积 2.2K ㎡。建设范围内污水规模 1.88 万 m3/d,近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收集管网,总长为 23610m,其中污水支管长 13230m,污水出户管长 10380m;配套建设雨水管道总长 9373m,排水沟 4717m。采用 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项目管理。

  2.3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应满足下列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全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06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http://218.77.183.48/htms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13日10时30分,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7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屯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时利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屯昌县屯城镇 地 址:海口市世贸东路 2 号世贸中心 C座 1103 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唐工

  电 话:0898-67838608 电 话:0898-6853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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