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BFWZCG(2017)14号
1.工程简介:
本次采购单位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沈阳市运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南运河截污四标段项目经理部和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城轨公司沈阳南运河截污一标项目经理部,以上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施工所需盾构管片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1沈阳市南运河截污工程1标项目工程概况
东段:工程起点为南大街、东滨河路路口东侧(中辽国际花园对面绿地)盾构始发井YA1(含YA1井)(DK0+000.00),工程终点为热闹路、东滨河路路口西侧盾构双向接收井YA9(DK1+823.03),全长1823.03m,沿线均采用盾构法施工,管径为d=3.5m,管道流向由东向西,主要接纳上游截流管道的水量,排入下游已建d=3.5m截流管道。
西段:拟建龙王庙泵站处盾构始发井YB24(XK4+334.11)至宁波路盾构接收井YB16(XK2+655.87)段,沿南运河南岸的绿地新建d=3.5m截流管道,管道流向由西向东,主要接纳上游截流管道的水量,排入下游拟建龙王庙泵站。新建截流管道主线线位在南运河南岸绿地内,途径盛发花园、沈阳市羽毛工艺厂、辽宁冶金经贸公司、辽宁省运动技术学院、机电研究设计院和南湖公园,在YB19至YB18(XK3+200.01-XK2+982.74)上跨在建管廊区间,下穿现状排水管渠及南运河河底。
1.2沈阳市南运河截污工程4标项目工程概况
沈阳市运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南运河、卫工明渠、辉山明渠及满堂河段)截污管道工程四标段。起点为滂江街、东滨河路路口西侧盾构始发井接收井YA18(不含YA18井)(DK3+809.43),本工程终点为长安路北侧、南运河西侧路口顶管井YA33(DK6+340.88),全长2531.45,主线盾构法施工段全长1717.88m,主线顶管法施工段全长813.57m.主要构筑物包括盾构始发井1座(YA26),盾构检修井1座(YA22),管道工艺井6座(YA19-YA21、YA23-YA25),顶管工艺7座(YA27-YA33)以及支线排水工艺井2座。工程原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5月20日,总工期12个月,共计366日历天。
2. 谈判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件,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3.供应商资格
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的合格检测报告;
3.3具有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厂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3.4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5盾构管片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相应的垫资能力并接受合同书范本中承兑汇票的付款方式;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售,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进行响应以购买标书,操作流程如下:
4.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供应商:请在谈判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拟参加谈判的包件进行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4.2.3潜在供应商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前将谈判申请表(附表1)、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身份证明等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crecshbfwzzbcg@163.com,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采购人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编号、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潜在供应商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采购组织单位邮箱,采购组织单位进行信息核实后,潜在供应商可及时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如出售时间恰逢周末,可携带有关报名资料采用现金方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单位名称: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浑南分行
账号:2105 0143 0008 0999 9999
5.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上午9:30前;谈判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上午10:00。逾期送达的谈判申请文件,取消采购人本次投标资格。
本次采购除了递交纸质版谈判申请文件外,还需在中铁电子商务平台完成谈判申请文件电子版上传和网上报价,并在谈判结束后上传二次报价。
6.谈判申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号2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
⑴、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沈阳市运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南运河截污四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号2楼
联系人:李晓辉 电话:15704201155
⑵、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城轨公司沈阳南运河截污一标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中辽国际花园134-甲2(1楼)
联系人: 江运陈 电话:18602881753
7.2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四段10号
联系人:晁磊 电话:13998827743
邮箱:crecshbfwzzbcg@163.com
8.附件
附表1:谈判申请表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招标公告附件内容请到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