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河源市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河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传送装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0658-1701SZTCF048)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编号:0658-1701SZTCF048
2、采购内容:
序号项目内容数量采购预算(万元)备注
1水平无轴螺旋输送机一批21.62
3、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设备经营范围;
4.3 若供应商不是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证明(提供原件备查);
4.4不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4.5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4.6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必须在报名前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交流,了解用户对项目的实际需求,并取得采购人出具的已完成现场勘察证明(潜在报价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产品资料等上述资料原件前往采购单位。);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7月11日起至2017年7月13日期间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a)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b) 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证明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c) 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广东省内注册的供应商无须提供);
d)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e) 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f) 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g)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注:1.以上报名材料一式两份。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询价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6、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7月18日14:30-15:00(北京时间)。
7、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18日15:00(北京时间)。
8、报名、购买询价通知书及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开标室)。
9、报价方式:由供应商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报价响应文件。
10、所有供应商都必须提交本项目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报价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11、有关此次报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联系人:于先生、诸小姐
联系电话:0762-3392822
传真:0762-3392833
2)采购人:河源市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2-333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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