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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郯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郯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招标人为郯城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次招标内容为郯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本工程位于郯城县老城区及东部新城区。具体范围为东至沭河,南至南外环路,西至意凯路,北至北外环。

  2.2建设地点:郯城县老城区及东部新城区

  2.3计划投资:约1700万元。

  2.4日历工期: 70天。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海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兰山区北园路192号(通达财富广场2001室).必须携带如下资料(复印件盖公章)一份:

  4.1资质证书。

  4.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3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4.4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资格证件、身份证,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投标单位应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额度如下:¥10000(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电汇或其他方式缴款,投标人需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到招标代理公司缴纳,开标日须持投标保证金单据入场。

  账户名:山东海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700182637605250007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临沂兰山支行 (转账或电汇注明:郯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建设单位:郯城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经理 联系方式: 15264966363

  招标代理:山东海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工 联系方式:0539-732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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