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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龙王港(南园路-枫林路段)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施工及货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龙王港(南园路-枫林路段)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施工及货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龙王港(南园路-枫林路)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函[2017]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湘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王港(南园路-枫林路段)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施工及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龙王港(南园路-枫林路段)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施工及货物采购项目1.2建设地点:长沙市湘江新区梅溪湖片区1.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龙王港(南园路-枫林路段)河道排污口截污纳管、生态岸坡整治、人工曝气增氧,南园路末端污水处理,二环线撇洪渠截污管改造,沿线餐厨污水收集,垃圾清理等工程。1.4 工程造价:约900万元1.5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6 计划工期:40日历天1.7 质保期: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1.8 质量要求:合格 1.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龙王港(南园路-枫林路段)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施工及货物采购(安装、调试、运输及保险、质保、现场试验、培训等),具体内容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3.3投标人应具有磁微滤一体化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且授权书应注明本项目名称。3.4投标人拟投的磁微滤一体化设备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含当月),至少具有一个应用于污水治理类似项目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有效时间以合同中业主签署的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原件。3.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含当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环保治理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有效时间以合同中业主签署的时间为准。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项目的成交通知书)以及相应合同。3.6关键岗位人员要求:3.6.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3.6.2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6.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五年以上。3.6.4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3.6.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3.7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6 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3.9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其他要求:联合体内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由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 。 3.10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3.11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四、投标保证金4.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万元)。4.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4.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4.4 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4.5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4.6 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4.7 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4.8 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7月20日起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www.hnxjxq.gov.cn/xqzw/)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说明书等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投标人可在开标前十五日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www.hnxjxq.gov.cn/xqzw/)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excel格式)及其相关资料(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一同发布)。7.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9日9:00整(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7月24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9.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人: 湖南湘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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