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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灵石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性项目9村污水处理站修缮改造工程及运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8-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本招标项目灵石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9村污水处理站修缮改造工程及运行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灵石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运行

  2、工程概况:2.1、项目名称:灵石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9村污水处理站修缮改造工程及运行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灵石县

  2.3、项目编号:灵公交字2017【064】号

  2.4、建设规模及内容:9座污水处理站的检查井及排水管道(渠)清淤、部分排污管道更换、四周围栏更换、集水井及污水处理设备维修、绿化补植及连片整治示范污水处理运行

  2.5、概算投资额:约126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污水运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其他说明: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开标前三天正常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6个月,自公示期算起,6个月内其他招标人可以不接受其投标。

  三、申请报名:报名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建造师办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运行服务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修缮改造施工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项目经理)身份证、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企业资质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各种证件均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各种证件的装订成册的彩色复印件三份和原件电子版一份。)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遵守以下规定:

  (l)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报名时间: 即日起 至 2017 年 8月 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3、报名地点:灵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楼)。

  4、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0354-7618101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即日起至2017年8月 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持法人委托书到灵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层)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及递交截至时间:2017年9月1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石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星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石县 地址:介休市史公路盛华丽园B区3号楼3层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5835401115 电话:0354-755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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