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回用水工程设备及工艺管道、配电及自控系统项目(二次),招标人为日照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田科长
联系地址:日照市枣庄路229号 联系电话:0633-7995316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丽城花园西沿街
联 系 人:庄宜霖、申欣
联系电话:0633-6100777
电子邮箱:dongchengzb@163.com
户名: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开户行:日照银行新市区支行
帐号:371400201090005091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日照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回用水工程设备及工艺管道、配电及自控系统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SDDC1082017
招标项目分包情况:第一包:设备及工艺管道;第三包:自控系统。
招标项目控制价:第一包:884131.19元;第三包:144458.02元。
招标项目内容:日照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回用水工程设备及工艺管道、配电及自控系统项目(二次)主要包括设备及工艺管道、自控设备及仪表设备改造。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详细参数指标请查阅招标文件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第一包: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第三包:投标人须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第一包: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第三包: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注: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16日至2017年08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登陆后查看)、图纸);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的,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窗口办理。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六、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与招标人联系,自行踏勘本项目现场。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7年09月05日09:00-09:30,采购代理机构在地点为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金融中心B座3楼第一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5日09:30。
九、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7年09月05日09:30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金融中心B座3楼第一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十、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