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灌阳县新圩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采购备案编号:GXHLZC-2017-(GB)007)采购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告
项目编号:GXHLZC-2017-(GB)00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项目联系电话:1770783713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8月0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灌阳县新圩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采购编号:GXHLZC-2017-(GB)007)采购公告
三、更正事项、内容:
灌阳县新圩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采购备案编号:GXHLZC-2017-(GB)007 )
采购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告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桂建标[2016]16号文的规定,按一般计税方法计价:
本工程预算经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4872713.19元(其中:预算价4124918.53元,安全文明施工费91033.39元,规费173879.78元,增值税482881.49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4124918.53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91033.39元,规费173879.78元,增值税482881.49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采购人公布的采购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采购人修改。
采购人:灌阳县环卫保洁有限公司
采购备案机构:灌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灌阳县环卫保洁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灌阳县环卫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袁雨华,1351786307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内创新大厦H座1-4-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谢工,17707837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