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污水处理厂总磷在线分析仪采购(项目编号:YZC2017058)于2017年9月12日发布的采购公告,现就公告内容做如下变更:
原公告主要内容: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相关产品生产或者销售资格;
7、具备山西省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资格;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开户许可证;
5、代理商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6、具备山西省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资格的证明;
7、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法人授权委托书。
(报名时携带以上原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七.磋商文件领取
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8日
(北京时间8:3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22日上午9时
地点:阳高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现变更为: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相关产品生产或者销售资格;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开户许可证;
5、代理商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6、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
(报名时携带以上原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七.磋商文件领取
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20日
(北京时间8:3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25日下午15:30
地点:阳高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此更正文件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文有不一致之处,以此公告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阳高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阳高县财政局二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白霞
联系电话:0352-7454336
邮编:03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