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房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房财采计[ 2017 ]0788号计划函要求,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房县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在房县政府采购办的监管下,从县采购办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了三工程设计供应商,拟就房县土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采购(含通省污处理厂)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计划编号:20170758
二、采购项目名称: 房县土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采购(含通省污处理厂)
三、采购内容、数量规格、技术要求:详见需求落实表及附件
四、采购预算价: 87万元
五、采购供货期: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的货物。
3、报价供应商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谈判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信息为准),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供应商到房县人民检查院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包括有关企业、代理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供应商须是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所投标的产品非生产商的必须取得生产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6、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的印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9月15日起至2017年9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3:00时-5: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也可获取)。
(2)获取地点: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房县支行办公楼五楼)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21日上午12:00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询价地点: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房县支行办公楼五楼)。
十、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房县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房县商务中心八楼
联系人:唐锐
电 话:0719-3225153
(二)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银行房县支行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赵艳 陈会明
电 话:0719-3249269 18807281719 13135720605
(三) 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房县政府采购办
地 址:房县财政局办公大楼619室
联系人:高鹏
电 话:13707287217
(四)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机构:房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房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联系电话:0719-3224387
联系人:张屹朦
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