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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虎门港立沙岛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系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1日8时30分 至 2017年11月2日9时30分。

  2.招标编号:SSESSZ11708732

  3.建设单位: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5.监督部门: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6.工程名称:虎门港立沙岛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系列设备采购

  7.工程地址:东莞市沙田镇虎门港立沙岛精细化工园区立沙派出所旁

  8.投资金额:¥4,059,033.16元

  9.工程规模:虎门港立沙岛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能力0.25万立方米/日,Kz=1.5。出水水质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其中COD执行二级标准)。

  10.发包范围:虎门港立沙岛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系列设备采购,包括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系列设备供货范围内所有货物及其附件(含PLC程序、触摸屏程序等软件)的设计、采购、制造及系统集成、测试、试验、运输(至项目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保险、装卸、安装、单机试运转及联合试运转(含耗材)、验收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11.完工期: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系统的集成、安装、调试,且经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

  12.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在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本项目为设备采购,对投标人无“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24条举行的投标会过程中,不对投标人在企业登记建档中资质为“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作强制要求,即在投标会资审环节中无需对投标人此项资质进行匹配。

  13.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11月2日9时30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

  15.投标会时间:2017年11月2日9时30分

  16.投标会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

  17.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10月11日8时30分至2017年11月2日9时30分

  18.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dgzb.com.cn)自行免费下载

  19.图纸费:0.00

  2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林伟建、张丙钊 0769-22317363-8116

  联系人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号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

  21.招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廖懿富 0769-23286362

  联系人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鼓村王洲

  22.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23.保证金金额:80000.00元

  24.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有重大变更,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并留意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dgzb.com.cn)相关指南和通知公告。)

  25.其它情况说明:

  (1)本工程实行投标人固定投标员进场制度;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可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gzb.com.cn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3)投标保证金式:银行转帐(含电子转账)、电汇、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收款单位(全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境外人员无法直接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查询申请的情况除外)。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境外人员无法直接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查询申请的,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须符合以下规定:

  A.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B.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

  C.在投标会上随本须知24.2款规定的证件一同提交,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纸质版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

  ④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投标人(含投标人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5)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相关附件:虎门港立沙岛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系列设备采购(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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