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南部安置区项目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城镇【2013】25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滨丽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建银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 天津市滨丽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南部安置区项目自来水加压管网及泵房施工一标段,外网管道长度共约11160m。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南部安置区项目自来水加压管网施工一标段,本标段投资额约 1190万元,包括 小区自来水泵房及小区内自来水加压管网,最大管径DN150;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计划工期要求:2017年11月13日 至 2017年12月13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4) 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4)项目部管理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津建筑【2012】1091号规定并进行设置,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如有)、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 19 号增 1 号建行大厦 27 楼报名。报名时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须具有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8 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 12日 至 2017年10月 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去南京路19号增1号建行大厦27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招 标 人:天津市滨丽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7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