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既有未移交排水设施改造一期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市北区和李沧区的重庆路、李村河和张村河沿线区域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设计 工程类别: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3133.27万元 工程造价:1982.81万元
结构形式:砖混 工程规模:/米
计划文号:青建城字【2017】99号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370200-2017-09-30-000619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370200201710109901
建设单位: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超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3370899124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王超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3370899124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刘妙英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32-5876098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招标代理资格: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对大村河(重庆路路口)过河管道、南京路(重庆路路口)加油站污水管道、清江路(重庆路路口)污水管道、帝都嘉园小区排水支管等30处既有未移交排水设施进行管道清淤疏通、管道及泵站附属设施翻建和检查井及雨水篦子翻修等工作。
2、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五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4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八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