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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州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设备安装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设备安装。

  2.2招标内容: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设备安装及建设。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资金。

  2.4项目预算:约34.86万元。

  2.5工 期:90日历天完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环保机械设备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供应商,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滇备案证或入滇备案登记证明,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保密规定;提供2016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1月至今期间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必须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3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需缴纳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及谈判文件的递交

  4.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为本项目负责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函》原件、提供2016年1月至今期间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原件、2014-1016年任一年财务报表原件。另附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大写:伍佰整),售后不退。发售时间2017年 10 月 17 日至2017年 10 月 19 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谈判文件的递交和开标:谈判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 10 月 20 日 9:00至 9:30 时止(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 10 月 20 日9: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石屏县天恒酒店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石屏县宝秀镇

  邮 编:662200

  联 系 人:何琨

  联系电话:1350883408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金江小区E24栋1单元802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812180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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