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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市墨江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墨江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墨发改复〔2017〕2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017年人饮项目共涉及联珠镇、龙坝镇、龙潭乡、新抚镇、景星镇、通关镇、雅邑镇、那哈乡、鱼塘镇、泗南江镇、坝溜镇、文武镇、新安镇、团田镇、孟弄乡十五个乡镇共834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其中日供水规模200

  2.2 招标范围:

  第三标段:墨江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文武乡、龙潭乡、新抚镇、鱼塘镇、景星镇、通关镇、团田镇)镀锌钢管采购及安装。

  第四标段:墨江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联珠镇、孟弄乡、雅邑镇、新安镇、坝溜镇、那哈乡、泗南江镇、龙坝镇)镀锌钢管采购及安装。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各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要求:

  第三标段、第四标段: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制造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产品的生产或供应能力(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许可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需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证件;

  (3)具有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5)参加投标的厂家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经营行为;

  (6)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时,必须有制造生产厂家授权书或产品代理授权证明;

  (7)如果制造厂家参与投标时,则不得再授权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8)同一个制造厂家不得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9)省外企业还需具有《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5日(双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或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高家寨21号)报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述资料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第三标段、第四标段: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质量检验报告,经销商需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省外企业需提供《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5.2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贰佰元整(¥1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址:墨江县政务中心11楼

  联系人:王旭峰

  联系电话:0879-423405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高家寨21号

  联系人:高 明

  电 话:0879-2120661

  传 真:0879-212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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