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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清源山主景区森林消防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源山主景区森林消防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泉发改审〔2017〕174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清源山;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造价约为1600万元人民币。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系清源山主景区森林消防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工程: 建设内容包括:旧管道改造工程部分(管道起点至小山门段利用现状 DN100球墨铸铁管,长318m;小山门至管道布注号 0+000处,本次将 DN100管道改造为DN150,长605m);管线工程(包括给水管道主干管工程从桩号0+000至8+427, 长度约8762m;给水管道k1~K6支管工程,长度约3751m;水表及水表井、 阀门及阀门井、消火栓及消火栓井、60m3不锈钢水箱4座、140m3 不锈钢水箱1座等附属构筑物);1#~4#提升系站的建筑工程、电气照明、接地系统、水系机电设备、电气自控系统工程【其中:提升系站高压供电回路包括: 100KvA 箱变、箱变基础、电缆工作井、电缆沟开挖(合道路破除及恢复)、YJV22-10-3*70电缆敷设、.电缆保护管敷设、接地系统及接地系统调试、配电系统调试。1#提升系站于110KV西郊变10KV后线电视台支线1-1+1#杆引 YJV22-10-3*70电缆沿电缆沟敷设至1 #提升系站100KVA箱变; 2#提升系站于于110KV凤山变10KV升华线齐云路验票处环网柜914引 YJV22-10-3*70电缆沿电缆沟敷设至2 #提升系站100KVA箱变; 3#提升果站于电视台支线7-2+1#杆引 YJV22-10-3*70 电缆沿电缆沟敷设至3#提升系站100KVA箱变; 4#提升泵站于供电微波站支线1-1+1#杆引YJV22-10-3*70电缆沟敷设至4#提升系站100KVA箱变】。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约160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和叁级及以上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1(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信息登记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公用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且在评价系统需查询得到企业季度信用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投标时不要求投标人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中标人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缴交,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泉建交易〔2009〕7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1月06日08时00分至2017年11月10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不记名方式支付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预算书,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

  4.3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2583202。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办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1月27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3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③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

  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一)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

  账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账 号: 152710152200001448 。

  (二)开户银行: 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

  账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账 号: 0000008140501012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签到时务必记下交标序号,同时将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函连同相关证件原件(应到人员身份证除外)在截标之前一起递交到代理收标处,并告知正确的交标序号,“注:不要把CA证书放在原件一起递交”。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序号标签贴在投标人签到凭证(二维码)上,投标人须持此标签方可取回原件。投标人递交原件时请仔细检查是否完整,K值抽取之后不得进行任何的补充提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泉州市清源山景区

  联系人: 李科长 ;电话:0595-22787925 。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425室,邮编: 362000 ;

  电话:0595-22583202 传真:0595-22583202 ;

  邮箱: 9446810@qq.com ;

  联系人: 郑炜炜 13505062697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

  监督单位: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监督电话:0595-2213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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