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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新凯河流域污水干管工程(涉铁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凯河流域污水干管工程(涉铁段)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3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凯河流域污水干管工程(涉铁段)。

  2.2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3 项目概况:项目拟建设穿越铁路的圆涵主体及2处竖井(含工作井和接收井),详见施工图纸。工程投资额约为1641万元。

  2.4招标范围:新凯河流域污水干管工程(涉铁段),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 建设地点:起点四环路雷家沟,终点位于绕城高速最终接入西部污水处理厂。

  2.6 施工计划工期:2017年12月08日至2018年5月31日。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须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监管与信用平台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和网页版“空闲”状态截图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技术负责人一人,具有铁路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八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3.2 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3 业绩要求:施工单位2014年至2016年内完成过涉铁工程业绩一项(含一项)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4〕35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7日 至2017年11月 13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 时 0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大厅3楼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

  4.2请于2017年11月07日 至2017年11月 13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08 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参考【2016】18号文件),光盘2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逾期或未能按时抵达指定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商女士

  电话:0431-8467602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王志娟、李鹤

  电话:0431-85832429-802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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