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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流市南流江会仙河片区支流水质提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号:BLZC2017-G3-16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流市南流江会仙河片区支流水质提升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北流市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北发改规字 [2017]251号、北发改规字 [2017]2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流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R设计、□采购、R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会仙河公园北墙、甘村工业园区流域;北流市甘村工业园南侧,在国道G324的截流堤西北侧。

  建设规模:河底清淤1.5公里,水质生态修复13000平方米,截留拦河坝2个、绿化面积6500 平方米(包括浮岛、人工湿地和河岸绿化) 配套建设档土墙、观景走廊和景观亭等建构筑物;新建(近期) 1600m'/d 规模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铺设500 米的雨水管和1800 米的污水管道,包括路面恢复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约1138万元

  其中:设计费约 38 万元;施工费用(建安费) 11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R设计工期、R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5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7 年 12月11日至 2018年1月31日。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直至分项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环保专业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诚信卡处在“启用”状态)及北流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出具的《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提交复印件)参与投标报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查《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原件。

  注:《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查询地点设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专职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建筑诚信卡前往办理。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4. 投标报名

  R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联合体协议书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中心办公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R凡通过现场报名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中心办公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中心办公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80%。

  9、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5-2690290

  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中心办公楼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 0775-6225485

  北流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0775-6238403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流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流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南宁市者秀区佛子岭路18 号德利。东

  盟国际文化广场B1栋1401、1402、1403 号房

  联 系 人:梁主任 联 系 人:戴东林

  电 话:0775-6351700 电 话:0775-6221708

  开户名称: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琅东支行

  银行帐号:220101202002 1194

  2017 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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