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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市泾阳县2017年拟退出贫困户所在村饮水安全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阳县2017年拟退出贫困户所在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由泾阳县水利局以泾水发【2017】324号文件批复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概算总投资201万元。项目法人为:泾阳县2017年扶贫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泾阳县2017年扶贫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标项。

  主要建设内容:采购及安装F/2000除氟设备及附件共计13套,F/2400除氟设备及附件共计2套,采购及安装CXB-50二氧化氯发生器及附件共计2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采购标项投标人必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所投标内容相符;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货物来源说明书;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合格产品;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能力。

  3.2 凡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不合格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货物来源说明书、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案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生产厂家授权证明(生产厂家可不提供)、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报名资料必须是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在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楼1707室)进行报名。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 11月2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不休)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4日下午14:00时,地点: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泾阳县2017年扶贫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咸阳市泾阳县

  姓 名:赵婷

  电 话:1399207771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楼1707室

  联 系 人:马工 成工

  电 话:029-3801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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