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受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批准的“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协议库存聚合氯化铝(饮用水用)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0611-SC2017-MX023-1
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类别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聚合氯化铝 (饮用水用) |
聚合氯化铝 |
1×25公斤 |
t |
700 |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通过年检。
3、具有本次招标物资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涉水卫生安全许可批件。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近三年(2014-2016)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6、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7、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至少有2000吨同等等级及以上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这些产品至少有三个(地、市级)城市及以上同在与规定条件相同或较规定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运行了一年以上。
8、产品需具有第三方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数据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内代理投标。
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2号楼10层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2号楼10层开标厅。
八、本投标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明月路88号
联系人:周先生 0825-2955848
项目单位联系人:全先生 13778706625
2、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2号楼10层
邮编: 610020
开户行: 浙商银行成都双楠支行
帐 号: 6510000110120100121067
联系人: 何先生 15328080333
孙老师 028-84470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