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宜宾市第五水厂一期配套干管工程管道可移动支座采购已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策划投资服务局以临港发投发【2016】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策划投资服务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临港发投发【2016】48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宜宾市第五水厂一期配套干管工程管道可移动支座采购
2.2工程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DN500-DN1000市政供水干管约32.42千米,拆除原DN300-DN400市政管网约1.49千米。
2.4招标范围:采购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招标
2.5交货时间: 15 日历天(按业主要求分批供货)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管道可移动支座采购及服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行业部门核发的制造、经营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获得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具有相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近三年具有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在190万或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2栋10楼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①经办人介绍信、身份证(原件)
②营业执照,行业部门核发的制造、经营许可证;
③相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
④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厂家授权
以上资料②③④核验原件并收取盖单位章复印件一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路源街1号)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钟先生
电 话: 0831-2331316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2栋10楼
邮 编: /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028-85161122
传 真: /
电子邮件: 6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