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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一标段新市村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已由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关于明确泰兴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实施主体的通知01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现委托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标段新市村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泰兴市

  (2)规模:本工程造价约521.35万元,主要工程量为DN300管道1872米,DN200管道4253米,DN150管道3342米,DN100支管3000米;各类窨井1311座;处理终端1处,规模为80m3/d;一体化泵站15m3/d、70m3/d各一座。

  (3)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20日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工程量。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1月16日 0:00时起,至2017年11月21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曾涛路78号

  联系人:

  电话:张树建

  182526593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济川路36四楼

  联系人:赵迎

  电话:13852845818

  附件:评标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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