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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环境治理及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永德县水环境治理及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经永德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授权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实施机构,建设资金来自 社会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永政复【2017】117号、永政复【2017】118号、永发改投资复【2017】474号、永发改投资【2017】316号项目实施方案文件核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为验证社会资本对项目的响应,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投资规模、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永德县水环境治理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位于永德县境,建设内容包括:

  A包(永德县水环境治理项目):德党河水库及老城片区环湖截污、柏芝林湿地公园、城市水景观建设、环湖绿道、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设施、海绵城市、永康两河三岸综合治理工程。

  B包(忙海水库至德党上寨水系连通和德党镇、永康镇水厂及污水处理):忙海水库至德党上寨水系连通工程和德党镇、永康镇水厂及污水处理建设。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A包、B包)

  2.3、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约26.2亿元;(最终投资规模以地方审计部门工程财务决算审计金额为准。)

  2.4、采购范围:

  本项目A包、B包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项目公司应承担的所有风险。

  2.5、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BOT模式,永德县政府权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督及移交工作。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予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并承担向用户提供服务的责任。合同运营维护期结束,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权属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指定主体,社会资本方无条件退出。

  本项目的中选社会资本方须接受政府方管理。项目实施机构将负责建设现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控制项目投资、质量、进度、工期;组织工程计量、组织工程变更和追加投资的审核等),项目实施机构有权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并对设计文件技术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查。(其他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6、项目周期:A包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期18年 ; B包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 28年。

  2.7、建设地点: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

  2.8、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下列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注册企业,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

  3.1.2 非联合体的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3 非联合体的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负责勘察的一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 非联合体的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的一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财务要求:

  3.2.1非联合体的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要求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壹拾伍亿元(¥1500,000,000.00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同时其他各联合体成员需提供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3.3.1 非联合体的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在中国境内独立身份成功实施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壹拾亿元(¥1000,000,000.00元)的PPP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为准;

  3.3.2非联合体的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负责勘察的一方:勘察单位于2014年至2016年需要完成过至少一项工程勘察项目,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

  3.3.3 非联合体的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的一方:项目负责人于2014年至2016年需要完成过至少一项项目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或投资100000万元及以上水环境治理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或海绵城市或园林景观项目或综合性工程设计业绩;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非联合体的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

  非联合体的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中具有勘察资质的一方: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及水工环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

  非联合体的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中具有设计资质的一方: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中级);

  3.5融资资格要求:

  3.5.1非联合体的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壹拾亿元(¥1000,000,000.00元)的金融机构债务资金支持承诺,以银行授信或贷款意向为准;

  3.6信誉要求:

  3.6.1 非联合体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2非联合体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需提供企业、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或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 月22 日(上午09:00时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在 永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由非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报名并获取采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为联合体均需提供)

  (2)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均需提供)

  (4)开户行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均需提供)

  (5)资质证书副本;(若为联合体均需提供)

  (6)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施工联合体成员提供)

  (6)联合体协议书;

  (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材料。

  (8)需提供企业、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或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5.2. 且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陆【我要投标】(政府采购类),获取电子招标及其它招标资料;并在下载专区—工具下载—获取“云南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相关电子投标文件(网站首页学习园地-招投标学习区内有相关视频可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系统”的操作)。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CZBJ)供申请人下载使用。

  如果投标企业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如果未办理的,按照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办理企业电子印章,并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

  5.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09时 30分。地点为永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lcggz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光盘和纸质版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临沧市永德县永德南路

  联 系 人: 陈雷鸣

  电 话: 15012000056

  代理机构: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中天融域2期24栋 一单元505

  联 系 人:张兴浩

  电 话: 13734953666

  传 真: 0871-6466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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