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其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阴离子乳液絮凝剂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GMHG17698
二、招标内容及项目地点
(1)项目名称: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阴离子乳液絮凝剂招标
(2)项目地点: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附近。
(3)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为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高效池加药间阴离子乳液絮凝剂,投标人必须完整地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技术要求和产品规格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和要求。
(4)合格投标人需进行上机试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方另行通知。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参与过同类型(自来水厂或污水处理厂等)项目且单项合同签订价在50万元或30吨以上.
3、有银行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书。
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货物生产厂家或中国区域总代理商针对本次采购的授权书。其中中国区域总代理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1)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
3)财务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 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同类型(自来水厂或污水处理厂等)项目业绩合同
4)有银行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书
5)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货物生产厂家或中国区域总代理商针对本次采购的授权书。其中中国区域总代理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 投标人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及信誉要求中投标人的承诺书。
上述所有证件、材料须出示原件和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2)投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五、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 系 人:陈省达
联系电话:0371-63985355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邮 编:450002
联 系 人: 万雪桢
电 话:18003717459
传 真:0371-6913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