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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市杏花营镇安墩寺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给水、排水)改造工程(二次)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开封市杏花营镇安墩寺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给水、排水)改造工程(二次)已由汴金杏政文[2017]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开封市杏花营镇安墩寺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给水、排水)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HWZBKF-[2017]-1001

  3、招 标 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列入2018年财政预算

  5、总投资额:约140万元;本次招标投资额:4万元。

  6、建设地点: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安墩寺社区境内。

  7、建设规模:给水工程含挖沟槽土方3139.2m3,埋设各类塑料管 6838.5m,砌筑砖检查井317座;排水工程含挖沟槽土方4087.56m3,埋设各类混凝土管 4087.56m,砌筑砖检查井183座。

  8、工期要求: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

  9、质量要求:合格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本次只招监理标段。

  11、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专业监理的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查询网页截图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清单)。

  注:1.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对代理公司的查询授权委托等查询必要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项目经理(总监)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有以下材料复印件2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总监)身份证复印件、无行贿查询资料;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3、报名地点: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监理标段每套售价500元。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15137888088

  代理机构: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方式: 1503821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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