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高邮市高邮镇工业集中区部分污水管道工程 | |||||||
标段名称 |
污水管道工程等标段 | |||||||
建设单位 |
高邮市高邮镇人民政府 | |||||||
工程地点 |
高邮市工业集中区部分道路 | |||||||
工程 概况 |
建筑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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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
196.41万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结构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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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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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最大单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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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要求 |
60天 |
最大单体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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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开工 |
2017年12月28日 | |||||||
招标内容范围 |
污水管道工程等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投 标 保证金 |
2.0万元,要求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保证金缴纳说明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www.yzcetc.com招标公告栏附件。 | |||||||
资 格 审 查 |
方式 |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 ||||||
条件 |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 (7)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5月(含)-2017年10月(含)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8)投标保证金提交须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 (9)投标人应提交企业及投标项目经理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至公告确定的资格审查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且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10)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内企业提供扬州市内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提供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省建设厅发放并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信用管理手册); (11)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发布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无。 | |||||||
评标细则 |
随机抽取中标人法,内容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www.yzcetc.com招标文件 。 | |||||||
其他 |
一、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各单位需完成CA认证和电子签章锁的扬州地区网上注册,并完善好单位数据库。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可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里下载; 二、各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工作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书中放入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不能通过评审。 申报地点: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本市施工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29582;扬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市外施工企业)联系电话:0514- 87342396;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处(监理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29530;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科研设计处(勘察、设计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29531。 三、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16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未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澄清答疑: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日12:00,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7年12月2日17:00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9:00;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9:00。 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一楼开标厅。 五、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六、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7日 | |||||||
招标人:高邮市高邮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以维 电话:15252526868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人:张国选 电话:0514-84614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