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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神华乌海能源公司西来峰焦化厂酚氰废水处理站好氧池曝气系统及缺氧池组合填料改造招标

发布时间:2017-11-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乌海能源公司西来峰焦化厂酚氰废水处理站好氧池曝气系统及缺氧池组合填料改造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408969)已经批准施工,本项目由神华内蒙古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代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建设资金来自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自筹,招标人为神华内蒙古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焦化厂酚氰废水处理站已建成投运多年,一期酚氰废水处理站缺氧池内的组合填料已运行11年,主要工艺段活性污泥好氧池内原采用了圆盘微孔曝气器。由于曝气器长期运行老化,目前已有大部分曝气器脱落或损坏,致使好氧池内曝气不均匀而水质溶解氧不好,须进行改造更换。

  招标范围:一、二期酚氰废水处理站曝气管维修改造

  1曝气装置维修改造规格、数量

  序号名称好氧池规格数量

  1一期生化好氧池L26000×B6000×H6000×4两系共4个廊道

  2二期生化好氧池L360000×B6000×H6000×6两系共6个廊道

  2本次改造范围为在不停产状态下进行,即确保在好氧池不排空,不清池、不排水、不排泥且保持正常曝气运行的状态下对曝气系统的曝气器及全部附属管道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将现有生化好氧池曝气器改造为可提升曝气装置,代替原有固定于底部的曝气器及附属管道。

  一期缺氧池支架及填料更换

  一期缺氧池规格

  序号名称缺氧池规格数量

  1一期生化缺氧池L15000×B6300×H6000×44

  本次改造范围为缺氧池支架及填料更换,包含清理缺氧池水池、拆除原有管道、旧填料及支架等

  工 期:120天。

  地 点:乌海市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B.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C.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具有2014年至今不少于五份焦化废水曝气系统改造业绩合同,且至少有两份业绩稳定运行三年以上,提供业主证明(本条合同和业主证明在开标时需提供原件);

  E.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出具投标单位的社保关系证明。

  3.2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4日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

  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700元,售后不退(郑重说明:请注意系统交款截止时间,截止后未交款的视为报名失败)。

  4.3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未注册)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同招标文件现场购买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现场踏勘联系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内蒙古乌海市广泰酒店六楼会议室(海拉路与甘德尔街路口处)。

  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神华内蒙古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地 址:内蒙古乌海市滨河神华街10号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13室

  联 系 人:刘建忠

  电 话:0473-5678985

  E-mail:shgmLjz@163.com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

  8.支付方式

  为了降低投标成本,提高交费的便捷性,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6年9月1日对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同时增加了储蓄卡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付款,并调整了个人网银及企业网银支持银行。支持的银行以系统实际为准,且会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是 “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2、图纸押金、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交费时,收款账户名是“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是订单中生成的账号。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至付款账户:

  1) 付款到除订单中显示账号之外的其它账号的;

  2) 付款账户名与订单中记录的交款人不一致的;

  3) 付款金额与订单金额不一致的;

  4) 到账时间晚于订单最迟支付时间的;

  5) 订单或者其中某笔费用已被部分或全部支付的;

  6) 订单已被撤销的;

  7) 所投项目或包已经终止的;

  (二)进行支付的前提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三)支付操作步骤

  1、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投标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地址,然后点击“生成订单”按钮;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网址以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点击“支付”按钮后,跳转到的收银台界面地址是以https://epay.orangebank.com.cn/epay/开头的网址,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4、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四、投标保证金

  1、交纳。投标人可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具体支付方式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后附说明中“支付方式”的说明。

  2、退还。

  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需在系统中进行合同备案),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不再提供收据。投标保证金只能退还到原汇款人。

  说明:如中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抵扣中标服务费方式”选为“抵扣本包”或“抵扣本项目所有包”,则系统将自动抵扣中标服务费,若有余额将被原路退还至原付款账户;如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抵扣中标服务费方式”选为“不允许抵扣”,或者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中标服务费的,将暂停退还保证金,待中标服务费成功交纳之后,再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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