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5250
一、招标条件
51号污水处理站至703站输水管线工程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51号污水处理站至703站输水管线工程施工图所包括的电气、自动化、仪表、土建等施工总承包范围。
2.2 招标范围:51号污水处理站至703站输水管线工程施工图所包括的电气、自动化、仪表、土建等施工总承包范围。
2.3 项目地点:克拉玛依市采油二厂所辖油区。
2.4 工期:工期150天,施工工期自合同签约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计算。
2.5 总体工作量:51号污水处理站至703站输水管线工程施工图所包括的电气、自动化、仪表、土建等施工总承包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证”,且准入项目必须具有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持有效并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油田市场准入证》可参加投标。
3.3 财务要求: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审计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9日10时00分至2017年12月4日10时00分,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manage.energyahead.cnpc/pmsbid/ebid/base/login.html)报名、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联系电话(09906880205)。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相关操作见附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19日10时00分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新疆油田公司招标中心103室。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招 标 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门户路130号 邮编:834008
联 系 人:郑功全;陈祥 电话:0990-6825916; 0990-6827233(办公电话)
招标机构:新疆油田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 邮编:834000
联 系 人:王磊 电话: 13999529515 6840123
电子邮件: wlei6@petrochina,com.cn
新疆油田公司招标中心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