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由我公司代理的第十师北屯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进出污水库排水管线(进水工程管材购置),现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做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4中“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385.2289万元,凡超过控制价的投标视为废标。”现变更为“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453.4344万元,凡超过控制价的投标视为废标。)”
此答疑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注意上述澄清内容,由此给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
各投标单位:
由我公司代理的第十师北屯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进出污水库排水管线(进水工程管材购置),现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做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4中“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385.2289万元,凡超过控制价的投标视为废标。”现变更为“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453.4344万元,凡超过控制价的投标视为废标。)”
此答疑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注意上述澄清内容,由此给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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