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维拉坝旅游特色小镇供水工程(EPC总承包)已经由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泸发改发【2017】262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由泸水市人民政府(泸政复【2017】553号)批准采用EPC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维拉坝旅游特色小镇供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 项目概况:维拉坝隶属怒江州泸水市大兴地镇,位于泸水市中部的怒江两岸,东西宽30公里,南北长24公里,东与云龙县相邻,南与六库镇接壤东、西老窝乡和维拉坝连缅甸北秤杆毗总面积455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地(灯笼坝)距州府六库仅仅23公里,是州府、县的近郊。
维拉坝建设一座净水厂,近期日供水1000立方米,远期日供水规模为1500立方米,主要建设净水厂445.93平方米,原水取水口一座、输水管2800米、配套水管道2700米以及配套工程;
2.3 项目地点:泸水市大兴地镇维拉坝。
2.4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投资为988.96万元;
2.5招标范围:
维拉坝旅游特色小镇供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主要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完成维拉坝旅游特色小镇供水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全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所有的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审查、并配合业主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 。
施工范围:
(1)主体工程:根据实际需要和现有基础,建设净水厂445.93平方米,原水取水口一座、输水管2800米、配水管道2700米以及配套工程。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
(2)与本项目有关的的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交钥匙工程)。
2.6工期要求:工程建设总工期暂定为120个日历天,初步设计10个日历天,施工图15个日历天,工程实施9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设计部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部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分包要求:允许前期建设项目专业分包。
2.10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营业执照。
3.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为2个及以上,联合体各方均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
3.4 投标人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4-2016)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6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若为联合体,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6业绩要求:2014年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2个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在投标文件内。
3.7投标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投标人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8根据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的规定本工程拟派项目组人员要求标准。
3.9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2014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由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10且投标人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此原件不退还投标人);
3.11云南省外设计企业需提供入滇信息登记证,省外施工企业提供入滇信息登记证、入怒、入泸登记证;州外施工企业需提供入怒、入泸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8日至 2017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至 17时(北京时间),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大厅1楼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若为联合体,则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单位资料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需按要求递交至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4室)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2018年1月5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泸水市新城区
联系人:杨顺清
电 话:15198787037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传媒大厦b座15楼
联 系 人:李阳
联系电话:1860875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