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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黄河道市政污水管网至胜科污水处理厂管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河道市政污水管网至胜科污水处理厂管道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临审批[2017]9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临港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91.2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 天津临港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黄河道市政污水管网至胜科污水处理厂管道改造工程,建设规模6600m3/d,对原有污水管道进行改造,并安装一体化预制泵站,预计总投资391.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临港经济区胜科污水厂北侧黄河道区域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黄河道市政污水管网至胜科污水处理厂管道改造工程施工,本次发包额约为268万元。建设规模6600m3/d,本工程包括一体化预制泵站1座,汇水井1座,泵站DN500mm进水连通管2m,泵站dn250mm出水管约135m。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01月10日 至 2018年07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投标资格的IC卡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正、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不接受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12 月 1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获取文件。

  6.3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临港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宏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临港商务大厦北楼六层

  邮政编码:300452 联系人:李晓津 电话:66622138

  传  真:6662127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肖聪(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邮政编码:300042 联系人:刘涛 电话:23393292转8051

  传  真:23393292-8055

  日期:2017 年 12 月 1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建设交通和规划管理局受理负责人:杨洪升

  电话:022-66619532传真:022-66619485电子邮箱:lingangjianjiaoju@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大道26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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