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非常感谢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对《武汉客运段洗涤中心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业务外包(二次) 项目编号:WT1711-3323-客运-FW-2》项目厂家质疑进行答疑及开标时间作出调整。
一、 答疑补遗
1:针对谈判公告附表中供应商资格3: 投标人须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工业废水乙级及以上);
此项资格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27号令,国发(2014-5号)文件有冲突,国家环保部已经于2014年6月16日对2012年4月30日发布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予以废止,并于2014年7月4日在环保部网站公布。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也于2014年6月16日在环保厅网站发布了废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详见附件。因此,污水处理运营无法办理相应资格。
答:同意取消该条资格条件,资格条件以此为准:
序号 |
包件号及 包件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需求 |
单位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备注 |
1 |
J-001(武汉客运段洗涤中心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
污水处理委外 |
无 |
吨 |
219000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含污水处理经营业务;
2.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武汉客运段洗涤中心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二、本项目重新接受报名及谈判文件递交时间更改如下
1.谈判文件发售
1.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1.2发售地点:武汉铁路局采购所咨询服务台(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七楼大厅)。
1.3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两份资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武汉铁路局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若供应商不来发售地点领取谈判文件,可将以上两份资料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whcgs03@163.com,并与代理机构的联系人(详见联系方式)确认后获取谈判文件。
1.5本项目文件不收取标书费,报名文件即可参加多个包件,包件号以《武汉铁路局报名申请表》加盖公章为准,必须填写准确,代理机构将留存备查;未报名包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谈判申请文件递交
2.12.1所有谈判申请文件必须于2017年12月19日上午08时15分至09时00分在武汉铁路局采购所咨询服务台(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七楼(武昌火车站西广场南侧))当面递交给采购人。
2.2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上午09时00分。
2.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公布首次报价
3.1公布首次报价时间:2017年12月19日,相关包件评审工作结束后。。
3.2公布首次报价地点:武汉铁路局采购所评标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参加。
3.3本次谈判采购仅向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公布相关包件的首次报价,未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及其报价不进入公布首次报价环节。
4.谈判时间
4.1谈判时间:自2017年12月19日上午11时30分开始。
4.2谈判等候地点:武汉铁路局采购所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七楼713室(武昌火车站西广场南侧))。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参加。
特此通知。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