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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翁源县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深圳市万德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受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的委托,对其 翁源县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翁源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翁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PPP项目编号:440229-201712-F9025-0022

  四、PPP项目名称:翁源县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5.1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本项目建设投资约52875.89万元(最终以政府方审计确定金额为准),其中:建安工程费为42086.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197.36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931.3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460.55万元,流动金200.00万元。

  本项目拟采用DBOT(设计-建设-移交-运营)交易模式,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县城管网完善:翁源县城罗坑水片区收集管网3.2km。

  镇区管网完善:江尾镇和翁城镇现有污水厂新增管网约5.85km;

  新增处理设施及管网:4个镇(坝仔镇、周陂镇、新江镇、官渡镇)的4座污水处理厂/站,处理规模7000m3/d,配套管网总计约21.98km。

  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18座,处理规模约15030m3/d,配套管网总计 305.16km,服务人口15.67万。项目公司在对污水处理设施选址后,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方案,经政府方书面同意,在不增加投资、保证出水水质、节约用地、低能耗、维护简便、稳定耐用的前提下,选择比如“微动力厌氧+人工湿地工艺”或“生物转盘”工艺或其他工艺。

  5.2项目交易结构

  本项目采取PPP模式实施,由翁源县人民政府授权翁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同时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设计能力、施工能力及运营能力的社会资本。政府指定的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在翁源县内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以货币出资90%;政府以货币出资10%。

  5.3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为30年(含2年建设期),从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合作期间所有项目产权归政府所有,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县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

  5.4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即项目公司向政府收取管网可用性服务费收回全部管网的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收取管网运营维护费收回全部管网运营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收取镇级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回镇级污水处理厂(不含管网)的投资及运营、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向政府收取村级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回村级污水处理设施(不含管网)投资及运营、维护成本并取得合理回报。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6.1主体要求

  申请人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②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6.3业绩要求

  申请人至少具有一个以PPP/BOT/TOT等方式投资且规模在1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项目业绩(含其子公司的业绩,须提供足以证明其间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6.4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主体要求”;对于“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单一申请人或者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股东结构证明。

  6.5其他要求

  6.5.1已办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报名方式:

  ①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1日- 2017年12月15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②报名及购买文件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奔穗楼1楼报名处

  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③报名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如申请人为境外企业,则提供律师出具的本年度主体资格证明和商业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申请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申请,则联合体牵头方授权即可)。

  6.5.2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具体评审办法见资格预审文件)。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及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进入公共招标采购活动。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7.1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符合政策且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技术引进和转让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7.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递交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7年 12月 11日11时47分 至 2018年 1月 4日10时0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奔穗楼1楼开标1室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7 年 12 月 1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8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梅工 联系电话:0755-23995774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郑工 联系电话:0751-2802896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万德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06号航都大厦15楼8069
联系人:张尽函 联系电话:0755-23995774
传真:0755-23995774 邮编:518031
(三)采购人:翁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186号
联系人:唐小红 联系电话:0751-2870350
传真:0751-2820892 邮编:512600
(四)财政部门:翁源县政府采购办 地址:韶关市翁源县县城前进路
联系人:温工 联系电话:0751-2822038

  附件: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万德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 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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