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塔城市博孜达克农场吉也克村自来水改造项目 已经由 塔市发改投资[2016]32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塔城市地方国营博孜达克农场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塔城市博孜达克农场吉也克村自来水改造项目施工标段(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1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 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塔城市博孜达克农场吉也克村 2.工程规模: 自来水管道改造9千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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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2017120614300201002 |
塔城市博孜达克农场吉也克村自来水改造项目施工标段(二次) |
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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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报名时携带(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建造员或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7年12月13日 10时00分到2017年12月19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塔城地区住建局六楼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至20:00 2.领取地点:新疆欧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费用:(元) 六、其他说明 七、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塔城市地方国营博孜达克农场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欧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塔城市地方国营博孜达克农场 |
地 址: |
塔城市光明路102号 | ||||||
邮 编: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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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李帆 |
联 系 人: |
邓贵江 | ||||||
电 话: |
17799015700 |
电 话: |
15299847333 | ||||||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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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