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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坪山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技术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概况项目名称:坪山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编号:4403822017006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坪山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技术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编号:440382201700600001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否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01月15日09: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9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7日17:00时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8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本项目无需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经办人:曾勇辉

  办公电话:075525981363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建呈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向欣欣

  办公电话:18682349113,82991062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82201700600001001

  标段名称:坪山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技术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01-19 18:00

  工程地址:坪山区

  招标部分估价:500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定标方法:直接定标

  本次招标内容:坪山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技术改造项目设备采购、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2、深圳市具备售后服务机构。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见招标文件

  其他: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招标文件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投标企业的投标员指纹登记,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指纹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联合体投标员指纹登记。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5、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6、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7、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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