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下达文件要求,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受十堰市茅箭区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拟就茅箭区泗河水环境治理试点东部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和车站沟、战马沟、七里沟、黄腊沟污水处理地勘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茅箭区泗河水环境治理试点东部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和车站沟、战马沟、七里沟、黄腊沟污水处理地勘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项目概况: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工期:30日历天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近三年(2014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公告期内的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及拟派该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须知: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地点:十堰市天津路80号民生国际1单元801室)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须是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1-7项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套报名时一并提交),没有提供上述资料和内容不齐全的,均不接受投标报名。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茅箭区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19-878701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19-889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