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九发行批[2018]19、20、21、22、23、24、25、26、32、33、3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九发行批[2018]19、20、21、22、23、24、25、26、32、33、34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九寨沟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九寨沟县漳扎镇、南坪镇
2.3 项目规模:(1)九寨沟县漳扎镇牙屯水厂重建项目:恢复重建供水能力1万吨∕日的水厂1座;(2)县城污水厂(二期)重建项目:恢复扩建至2万吨/日的处理能力,改造排污管道7公里;(3)县安乐水厂重建项目:维修延伸水源管网4千米、加固改造清水池3000立方米,更换附属设施设备等、恢复重建自来水化验室200平方米及配套设备等;(4)县餐厨垃圾处置厂重建项目:本项目建设总规模确定为20 t/d;(5)县漳扎镇供水管网重建项目:上寺寨-中查沟口段约2.6千米,龙康桥-牙扎寨段约1.9千米,共计约4.5千米,管径均为DN300等;(6)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重建项目:新建日处理200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一座以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7)县漳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重建项目:新建改造污水管DN400约0.4公里,DN600约4.1公里,新建DN400、DN500、DN600污水管入盖板沟约8.8公里等;(8)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厂重建项目:规模为1 吨/天;(9)县漳扎镇桥梁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新建桥梁两座、对现状老旧危项目进行改扩建共计八座等;(10)县漳扎镇综合管沟重建项目:共建管沟10.92km;(11)漳扎镇、大录乡堤防工程:河道综合治理总长度12.183km,河道疏浚总长度7.232km,整治堤防总长度14.962km。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03月
2.5 项目总投资:40000.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中央、省、县投资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30000.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甲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市政公用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01月26日1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坝州汶川县东街),申请人需为“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机构信用系统”中已注册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九寨沟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九寨沟县新城区
邮 编:623400
联 系 人:赵玉辉
电 话:0837-7774115
传 真:0837-777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