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廊坊市地表水厂工程已由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廊发改招标核【2012】05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及内容:地表水厂配水干管及阀门等材料采购及工程施工;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建设地点为:廊坊市桐万路(西郊快速路-和平路)、西郊快速路(龙河桥至桐万路段);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8月12日,总工期为165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合同估算价:55.55万元(大写:伍拾伍万元伍仟伍佰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各投标人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月23日上午8:30至2018年1月29日17:00 (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年2月12日10时30分,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59号
联系人:董学谦 联系电话: 0316-2802793
招标代理单位: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廊坊市金光道40-1号(建设大厦后院)
联系人:宋雪飞 联系电话:0316-205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