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长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czcg201801-168 )”质疑答复
1、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清单中”第19项和22项,能否具体明确膜的型号或者膜面积?
答:1)膜覆盖面积为:膜面积请根据型号厂家自行搜索了解
????2)膜型号为:
超滤膜:?? 特立高M063G66.0318V
纳滤膜:? 美国GE?? Durafoul? NF? 8040
反渗透膜:陶氏? BW30FR-365
?2、投标文件格式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是否代表需要签字并盖章?因为办理CA锁的时候印鉴表只有公章和法人人名章,没有签字。是否将法人签字也做成印鉴?
答:投标文件格式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一般只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章即可;如果招标文件强调必须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位则可以进行签字、盖章后补充扫描件上传。具体细节疑问可以进一步联系代理机构。
3、?????????? 招标文件P28页5.1资信评标审细则1业绩:提供2014年以来承担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营类似业绩的,每 1 个项目得 10 分,最高得 10 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请问:此类似业绩是否包含:工业污水项目和高浓度废水项目?请予明确。
答:必须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业绩,不包含其他污水处理业绩。请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4、?????????? 根据现场原水水质情况,本单位测算后,55.00元/立方米的投标限价过低。
答: 该单价系我方经过成本测算、并参考相关城市类似项目成交价后确定的最高限价,符合市场定价规则,请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5、??????????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包含渗滤液处理或污水处理;”此处要求经营范围包含渗滤液处理或污水处理,是否要求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渗滤液处理”或“污水处理”字样?其他表述例如“环境污染治理”或“水处理工程施工”等是否满足要求?
答:经营范围内含“环境污染治理”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为运营服务为主,故不接受 “水处理工程施工” 经营范围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6、??????????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分占60%,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52条规定:“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30%-60%,服务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的10%-30%。”而本次招标属于服务类招标,设定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60%,我公司认为是不符合要求的。
答:根据2017年10月1日修订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 “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招标文件条款设定符合相关规定,请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7、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运营运行费用综合处理单价限价为人民币 55.00 元/ 立方米(以出水量计算)(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运行、维护、水电费、药剂费、水质化验、设备膜和零配件更换等相关费用)。”此限价是否偏低?根据我公司承接的类似项目的实际运行成本分析,该预算基本是没有办法确保完全达到业主的要求并能够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的,故我公司建议招标人能够提高预算和最高限价。
答: 该单价系我方经过成本测算、并参考相关城市类似项目成交价后确定的最高限价,符合市场定价规则,请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本澄清修改公告为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zcg201801-168)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
采购人:天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