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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市新野县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3-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新野县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PPP项目已由新野县人民政府会以新政文[2017]73号批准,项目授权主体为新野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二、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新野县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PPP项目。

  2.2项目编号:XYGGZY-2018-020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以下内容:(1)新建处理污水1.5万吨/日的东北新区污水厂一座及配套管网;(2)新建处理污水1.0万吨/日的肉牛产业化集群示范区污水厂及配套管网;(3)新建处理污水1.5万吨/日的第一污水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4)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肉牛产业化集群示范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

  2.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由成交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等工作。

  三、采购需求

  1、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2、投资概算:21389.06万元人民币,其中社会资本100%出资。

  3、项目规模:1)新建处理污水1.5万吨/日的东北新区污水厂一座及配套管网;2)新建处理污水1.0万吨/日的肉牛产业化集群示范区污水厂及配套管网;3)新建处理污水1.5万吨/日的第一污水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4)管网工程: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肉牛产业化集群示范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

  4、项目地点:新野县境内。

  5、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模式。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为准);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2014至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份开始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成立的企业仅提供2017年10-12月份月度财务报表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企业声明为准)。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财务要求: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以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3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1)提供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合同或授信证明(以在有效期内的综合授信合同或授信证明为准);(2)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500.00万元(以金融机构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为准,开具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期间,任意一天开具的即可。);

  4.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2项单个处理能力4万吨/日以上(含4万吨/日)的污水处理项目业绩(以PPP项目合同或BOT、ROT模式等特许经营协议为准 (如PPP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是以项目公司名义签订,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予以佐证),时间以PPP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4.6其他要求:

  4.6.1新野县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PPP项目的申请人;

  4.6.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仅指申请人自身,不含申请人的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6.3 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法人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政府采购政策

  5.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5.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无;

  5.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如存在外方社会资本, 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企业诚信库注册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yggzyjj.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6.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数字CA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6.3投标报名时间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3月7日上午8:30分至2018年3月13日下午17:30分。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4资格预审资料售价:资格预审资料费在开标前由代理机构在开标时以现金方式收取,投标企业需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后方可参加开标。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9日9时00分。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项目资料目录

  9.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9.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9.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野县健康路南50米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7-66266100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7层2701室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杨先生

  电 话:0371-63768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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