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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及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5-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及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ZTSCG2018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7956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埕、玉霞村惠南污水处理厂内

  联系方式:庄女士 157508890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郭、小张

  代理机构地址: (0595)2279566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及服务(二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QZTSCG2018002R

  2、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及服务(二次招标)采购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标人不得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须逐项提供书面声明)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佰肆万伍仟元整(¥:2045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 5 月 2 日至2018年 5 月 10 日 18:00 (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即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从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qzts.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招标文件的费用允许在开标前支付。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24日09: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18年5月24日09:30时(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4层(区交警大队斜对面),联系电话0595-27558830)

  8、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庄女士 15750889049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0、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E-mail: qzjlzbdl@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795666 传 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小郭、小张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2301012830009195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五月二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3)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标人不得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须逐项提供书面声明)(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02日 11:00 至 2018年05月1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即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从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qzts.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即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从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qzts.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4层(区交警大队斜对面)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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