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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凤岗虾公潭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叠螺式污泥脱水机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5-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公告时间:2018年5月2日8时30分至2018年5月29日9时30分

  2.招标编号:SSESSZ11809103

  3.建设单位: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5.监督部门: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6.工程名称:东莞市凤岗虾公潭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叠螺式污泥脱水机系统设备采购

  7.工程地址:凤岗镇油甘埔村同兴路东侧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投资金额:1,846,232.00元

  10.工程规模:东莞市凤岗虾公潭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污水处理建设规模2万m3/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及《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中的较严值。

  11.发包范围:东莞市凤岗虾公潭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叠螺式污泥脱水机系统设备采购,包括污水处理厂供货范围内所有货物及其附件(含PLC程序、触摸屏程序等软件)的设计、采购、制造及系统集成、测试、试验、运输(至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保险、装卸、安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单机试运转、指导及配合联合试运转(含耗材)、验收,技术资料、知识产权、招标人所在地及工地现场培训、备品备件(含零配件)及专用工具、质保期保修服务、日常技术指导、设计联络及原有设备的拆除及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12.完工期: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90 天内将所有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按合同约定完成交接验收。

  13.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在境内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生产制造本次投标成套设备能力的制造商;或为投标成套设备制造商直接(或境外品牌境外生产的成套设备生产制造商通过境内的办事机构)就本项目独家授权在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成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销商。

  注:本项目为设备采购,对投标人无“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24条举行的投标会过程中,不对投标人在企业登记建档中资质为“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作强制要求,即在投标会资审环节中无需对投标人此项资质进行匹配。

  14.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5月29日9时30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

  16.投标会时间:2018年5月29日9时30分

  17.投标会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

  18.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5月2日8时30分至2018年5月29日9时30分

  19.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自行免费下载

  20.图纸费:0.00

  21.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鼓村王洲

  22.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黄丽瑛 0769-23286382

  23.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11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4.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林军 0769-23191123

  25.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26.保证金金额: 30,000.00元

  27.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并留意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dg.gov.cn)相关指南和通知公告。)

  28.其它情况说明:

  (1)本工程实行投标人固定投标员进场制度;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固定投标员在有效期之内(可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3)投标保证金式: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收款单位(全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境外人员无法直接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查询申请的情况除外)。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境外人员无法直接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查询申请的,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须符合以下规定:

  A.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B.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

  C.在投标会上随本须知24.2款规定的证件一同提交,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纸质版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

  ④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投标人(含投标人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5)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2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部,联系信息:廖先生、0769-23286362,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鼓村王洲。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信息:林军、0769-23191123,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11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3)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水污染治理科,联系信息:尹先生,0769-23392092,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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