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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港工业区能源有限公司南港污水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7-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能源有限公司南港污水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开审批[2018]1115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850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能源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南港工业区能源有限公司南港污水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467平方米,总投资85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海港路和创新路交口东南角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南港工业区能源有限公司南港污水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监理;本项目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467平方米,总投资8500万元。包含7500立方米/天处理能力生化系统和臭氧催化系统、30000立方米/天的稳定池系统以及配套的电气仪表、曝气系统、污水管网、中央控制系统等。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对本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08月15日 至 2019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本工程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应 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不接受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7 月 17 日 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3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7月24日至2018年07月3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52号(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6.3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招 标 人:天津市南港工业区能源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亚洲(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B楼第三层B311室

  邮政编码:300280 联系人:张宝喜 电话:022-63365810

  传  真:022-6336581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左天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52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洪静 电话:022-27214693

  传  真:022-27214693

  日期:2018 年 7 月 17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25208732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A区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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