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依据洪湖市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洪财采备【2018】605号)的要求,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升级及配套管网PPP项目设计”组织公开招标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洪湖市新滩镇、汊河镇、万全镇、峰口镇、瞿家湾镇、曹市镇、沙口镇、戴家场镇、小港管理区、滨湖办事处、府场镇、燕窝镇、螺山镇、大沙湖农场、大同湖农场、老湾回族乡、黄家口镇、龙口镇、乌林镇等十九个乡镇场(办)。
表1 提标升级的各乡镇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提标升级改造乡镇名称 |
污水处理厂提标规模(m?d) |
工艺处理 |
管网长度(km) |
1 |
新滩镇 |
1500 |
STCC工艺+网格絮凝池+普通快滤池 |
18.542 |
2 |
汊河镇 |
1200 |
硅藻精土+氧化沟+混凝池+滤布滤池 |
18.243 |
3 |
万全镇 |
1000 |
IBR工艺+网格絮凝池+普通快滤池 |
14.367 |
4 |
峰口镇 |
3000 |
硅藻精土+氧化沟+混凝池+滤布滤池 |
37.082 |
5 |
瞿家湾镇 |
1000 |
STCC工艺+网格絮凝池+普通快滤池 |
15.108 |
6 |
曹市镇 |
2100 |
IBR工艺+网格絮凝池+普通快滤池 |
29.838 |
7 |
沙口镇 |
1200 |
STCC工艺+网格絮凝池+普通快滤池 |
19.312 |
8 |
戴家场镇 |
1500 |
氧化沟+混凝池+滤布滤池 |
25.344 |
9 |
小港管理区 |
1000 |
氧化沟+混凝池+滤布滤池 |
21.410 |
10 |
滨湖办事处 |
|
建设提升泵站 |
26.1 |
合计 |
13500 |
|
225.346 |
表2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各乡镇基本情况表
序号 |
配套管网建设乡镇名称 |
污水处理厂规模(m?d) |
工艺处理 |
管网长度(km) |
备注 |
1 |
府场镇 |
1500 |
AAO一体化工艺 |
38.854 |
|
(50) |
混凝沉淀工艺 |
6.988 |
工业污水处理站 | ||
2 |
燕窝镇 |
1000 |
AAO一体化工艺 |
25.435 |
|
3 |
螺山镇 |
500 |
15.480 |
| |
4 |
大沙湖农场 |
1600 |
39.469 |
| |
5 |
大同湖农场 |
900 |
33.396 |
| |
6 |
老湾回族乡 |
500 |
15.005 |
| |
7 |
黄家口镇 |
1000 |
24.123 |
| |
8 |
龙口镇 |
1000 |
28.583 |
| |
9 |
乌林镇 |
1600 |
40.921 |
| |
10 |
峰口镇东 |
3000 |
|
37 |
|
合计 |
12600 |
|
305.254 |
|
2.2招标范围: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完成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升级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工艺(生活及工业废污水的收集与处理、固废处理、中水回用等)、土建(建筑、结构等)、安装(设备设施、给排水、暖通、强弱电、消防等)、管网、附属工程(含污水处理厂内的道路、景观绿化设计及附属用房等)以及与设计有关施工阶段的相关服务。
2.3采购预算金额:以实际结算建安费为计算基价,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按照中标人下浮率(K)据实结算。
2.4本项目划分为四个设计标段,具体如下表所示:
标段号 |
设计阶段 |
设计范围 |
投标下浮率不得少于 (K) |
工期 (日历天) |
SJ-1 |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污水管网) |
洪湖市新滩镇、曹市镇、戴家场镇、峰口镇东(含白庙)、府场镇 |
60% |
20 |
SJ-2 |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污水管网) |
洪湖市汊河镇、万全镇、瞿家湾镇、沙口镇、小港管理区、峰口镇西 |
60% |
20 |
SJ-3 |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污水管网) |
滨湖办事处、燕窝镇、螺山镇、大沙湖农场、大同湖农场、老湾回族乡、黄家口镇、龙口镇、乌林镇 |
60% |
20 |
SJ-4 |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污水厂) |
洪湖市新滩镇、汊河镇、万全镇、峰口镇、瞿家湾镇、曹市镇、沙口镇、戴家场镇、小港管理区、滨湖办事处、府场镇、燕窝镇、螺山镇、大沙湖农场、大同湖农场、老湾回族乡、黄家口镇、龙口镇、乌林镇等十九个乡镇场(办) |
30% |
30 |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提出一个标段至四个标段投标申请,但最多只能被授予一个标段,其合同的授予将尊重投标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打印材料。
3.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工程设计的类似业绩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各一项,附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携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信誉中国”网上查询截图、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近三个月纳税证明、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于2018年 8 月 10 日至 8 月 16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汉阳办事处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368号与四新南路交汇处和昌集团办公楼9层)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且不统一组织标前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采购人将予以支持,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8 月 31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8年 8 月 31 日上午8:30~9:30时(北京时间)之间将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汉阳办事处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368号与四新南路交汇处和昌集团办公楼9层)。
5.3采购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明书或授权书原件出席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洪湖市园林路16号
联 系 人: 叶世友
电 话: 13593845135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马湖村创意天地9号楼7层
汉阳办事处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368号与四新南路交汇处和昌集团办公楼9层
联 系 人: 程女士、肖女士、张先生
电 话: 027-83331866
监督部门:洪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洪湖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洪涛
联系电话:13797266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