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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产业园(石卡园)沿江大道续建等一期工程及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勘察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18-8-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沿江大道续建、沿江大道南延长线、沿江四路、环江一路(一期)建设工程及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沿江大道续建工程建议书的批复》贵发改投资[2018]185号、《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沿江大道南延长线(沿江大道-纬六路)建设工程建议书的批复》贵发改投资[2018]230号、《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沿江四路(进港大道-滨江中路)工程建议书的批复》贵发改投资[2018]404号、《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环江一路(一期)建设工程建议书的批复》贵发改投资[2017]530号、《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建议书的批复》贵发改投资[2018]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悦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PPP模式融资和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港市悦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沿江大道续建、沿江大道南延长线、沿江四路、环江一路(一期)建设工程及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勘察服务

  2.2项目招标编号:GG20180721001-F-KLZB

  2.3建设地点: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范围内

  2.4建设规模: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四条路及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勘察服务。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沿江大道续建工程:建设道路长2734米、宽36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信、燃气等管线及路灯、绿化、交通安全等设施。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沿江大道南延长线(沿江大道-纬六路)建设工程:建设道路长2071米、宽分别为40米和5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信、燃气等管线及路灯、绿化、交通安全等设施。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沿江四路(进港大道-滨江中路)工程:建设道路长2640米、宽2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等。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环江一路(一期)建设工程:建设道路长1080米、宽4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建设工程:配套园区规模为6000m3/d污水厂的尾水管建设,建设内容为配套建设DN500尾水排放管12km。

  2.5项目概算投资额:38529.36万元(其中: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沿江大道续建工程项目总投资为5767.49万元;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沿江大道南延长线(沿江大道-纬六路)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5086万元;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沿江四路(进港大道-滨江中路)工程项目总投资为9003万元;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环江一路(一期)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为5128.87万元;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544万元)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54.29万元(其中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沿江大道续建工程项目为38.07万元;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沿江大道南延长线(沿江大道-纬六路)建设工程项目为99.57万元;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沿江四路(进港大道-滨江中路)工程项目为59.42万元;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环江一路(一期)建设工程项目为33.84万元;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建设工程项目为23.39万元)。

  2.7勘察服务期:勘察人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在勘察过程中根据业主要求及时提供阶段性成果。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自治区)、行业及其他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2.9招标范围: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沿江大道续建、沿江大道南延长线、沿江四路、环江一路(一期)建设工程及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勘察服务,预计钻孔约1113个,孔深按试钻情况而定,预计均值约15米/孔,计总工作量约16695米。完成全部勘察后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勘察人应做好后续服务工作(指解决设计、施工等各种与勘察工作有关的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职称。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有隶属关系(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在另一家企业有股份关联关系的两家或多家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工程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代售。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13日至2018年0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到现场报名。

  联系人:黄艳萍、宋欣蔚,联系电话:0775-4552161。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5 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2018年08月13日至2018年08月1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领取招标文件。凭报名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查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9月 05 日 09 时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支票、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支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收据(如有)、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6.1.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6.1.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港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6.1.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6.1.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江北支行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6.1.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6.1.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6.1.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6.1.8、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帐号:945007010013008891

  (备注:1、未成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标会时提供开户行许可证、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 天内退还。(退保证金同时附上合同原件一份给采购代理机构及开户行许可证、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7.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9.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4563428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5-4229802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悦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金田路市交通运 贵港分部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

  输大厦二楼 财富中心17楼1722室

  邮 编:537100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原 嘉 联 系 人:林韵韵

  电 话:0775-4568952   电 话: 0775-4563700

  传 真: / 传 真: 0775-456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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