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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8-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已由元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8-150403-77-03-017679号文件批准,准予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污水处理厂

  2.3技术改造工艺概况:日处理污水3万吨,增加“初沉池”“改造百乐克,设置缺氧段”“后置反硝化与化学除磷组合”及除臭工艺。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中标人作为本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商,负责完成赤峰市元宝山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范围内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供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调试,配合竣工环保验收及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

  (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编制。

  (2)采购:承担本项目所负责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保管。

  (3)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承担本项目所负责范围内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

  (4)调试与试运行工作(不超过1个月):包括单体调试、联动试运转,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最多不超过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完成相关出水指标测试。调试与试运行期间,由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运行操作培训和指导,承包商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和其他资料以及具有合格资质和丰富经验的技术指导人员;业主仅提供运行操作人员和原材料、消耗物资(包括生产用水、电、药剂、润滑油等消耗性物料);调试与试运行期间产生的收益归业主所有,调试与试运行时间不超过1个月。如果因为承包商的原因没有通过性能测试,而产生的第二次及以上的性能测试费用及消耗成本由承包商承担。

  (5)修补缺陷:承担缺陷责任期内的工作。

  (6)质量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提供质量保修服务。

  2.5计划投资额:2470.91万元

  2.6计划工期:设计及施工 14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并且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得存在连续两年亏损。

  2、 项目班子配备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证书(C证)。

  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见附件1)。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不得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的。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两家)。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时间及地点等

  4.1招标文件获取条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购买。

  (1)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是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

  (2)由项目经理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联合体,还需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3)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上述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2017年6月1日-2018年6月30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4)业绩证明材料

  (5)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有效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

  (6)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本公告上述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间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

  4.2获取的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下同),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市新城区金帝商务大厦A座3区651室)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东段)。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污水处理厂

  地 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

  联系人:部占友

  电 话:13514760811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金帝商务大厦A座3区651室

  联系人:高志新

  电 话:1538976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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