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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2015年区城中村治(截)污工程—东区街(共4个项目)截污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8-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区城中村治(截)污工程—东区街(共4个项目)截污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穗开发改核[201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 ,项目代建单位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区街笔村社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包括东区街笔村社区(4个子项)截污工程:主要为新建污水管道、截污井、管道敷设、道路破除修复、管坑土石方处理等。项目总投资680.38万元。(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本次招标控制价:403.484098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 270日历天(含结算、档案资料提交及通过发包人验收),其中从发出开工令开工之日起计算的现场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本项目东区街笔村社区(4个子项)截污工程包括:(1)、东区街笔村社区宏岗二期截污工程主要有包含管道敷设、道路破除修复、管坑土石方处理等。砖砌暗渠约915 米。

  (2)、东区街笔村社区夏园新村二期截污工程主要有包含管道敷设、道路破除修复、管坑土石方处理等。新建污水管道约262 米,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最大管径D600,截污井1 座,检查井17 座。

  (3)、东区街笔村社区乌石二期截污工程主要有包含管道敷设、道路破除修复、管坑土石方处理等。新建污水管道约850 米,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最大管径D600,截污井29 座。

  (4)、东区街笔村社区孖涌二期截污工程主要有包含管道敷设、道路破除修复、管坑土石方处理等。新建污水管道约50 米,钢管挂管约185 米,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最大管径D400,截污槽2 个,砖砌盖板沟1204米。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2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4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7、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list.shtml )公布名单为准。

  9、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1、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备注:电子招标资格后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视同为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12、投诉处理

  1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12.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12.3招标监管机构: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20-82111879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2359209 ;

  地 址:广州市开发区瑞祥路1号。

  1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3.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13.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14.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2日10时3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广州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或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的招投标指引栏目下载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14.2开标时间:2018年9月12日14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1 开标室。

  14.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1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4.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14.6本次招标人编制控制价的造价软件版本为2.0(或1.0),投标人制作投标报价的造价软件版本须与招标人编制控制价版本一致。

  14.7投标人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交易中心实施细则》的计价软件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如本招标文件要求单价分析表)。

  14.8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房建和市政部分企业库数据有关事宜的通知》(穗建筑[2016]10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自行检查企业库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如缺失,请尽快上传上述资料扫描件,如在投标截止时未上传至企业库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在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模块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5、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5.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5.2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 5 万元,投标担保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15.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16. 

  16.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9月12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开发区瑞祥路1号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808室

  邮 编: 邮 编:510507

  联 系 人:林工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0-32359209 电 话:020-37205877/18820109366

  传 真: 传 真: 020-3720587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zsk2006@163.com

  项目代建单位: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园中路613号音响大厦四楼

  邮 编:510405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020-36480442/13602748814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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